《看咸陽》訊:涇陽縣公安局積極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結合“楓橋經驗"入戶走訪,為轄區群眾找回了離家出走十二年的兒子。
涇陽縣公安局興隆派出所在入村排查過程中了解到轄區村民孟某興的小兒子孟某華(現年30歲)至今已離家出走十二年,孟某興一直多方尋找,始終未能找見。興隆派出所民警得知此情況后,詳細詢問了孟某華離家出走的情況和社會關系,全力查找線索。功夫不負有心人,在得知孟某華可能在西安市未央區的線索后,民警立即趕赴西安,重點對其可能出現的城中村進行排查,終于在未央區某城中村將孟某華找見。
當孟某興及家人趕到西安后,見到了離家出走十二年的兒子,這位年逾古稀的老人頓時老淚縱橫,緊緊地抱著孟某華久久不分,老人還以為今生今世再也見不到自己的兒子了,老人稱:“那一刻,他的全世界都被照亮了,民警給了他光芒。”
4月5日,孟某興及家人向興隆派出所送來了“鐵肩擔道義,赤心解民困”的錦旗,并送來了感謝信。老人感激地說:“你們無愧于人民警察的光榮稱號,真心為我們群眾辦實事”。
(咸陽廣電全媒體記者 王逢鍇《看咸陽》通訊員 徐強 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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